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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事业和爱情

我走到柳如烟的遗像前,默默地鞠躬。临走的时候,给她父母一千块钱,算是我最后的心意。

张帆说,柳如烟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弥留之际喊了我的名字,也许她是希望见到我的,也许她对我仍有痛恨。

一切已无从考证,悲伤总是像一条永不干涸的河流,静静流淌,渗入身体的每个角落,而快乐,却像一滴蹦上岸的水滴,在阳光下迅速蒸发。

"仁杰,在哪呢?是不是回古都了?我怎么闻着这古都一股子骚味。"

李成功打来电话,他的声音里又偷着得意,不是事业更上一层楼,就是情场得意,男人的一生无非是事业和爱情,通俗点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低俗点则是吃饭和交配。

"你小子是属狗的,我差点忘记了,这狗鼻子灵的。你咋不说我像刘邦一样,头顶着紫气,净寒碜我,交友不慎啊!"

"承蒙夸奖,看来你确实在古都,也没什么事,就是告诉你,我新交了一个女朋友,你小子晚上得来拜见大嫂。"

李成功的声音里更加春风得意,他的电话,总算让我从柳如烟的离去中有所缓解,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再大的悲伤也会快速地被自己藏在心底,当一个人喝醉的时候,这些悲伤会莫名地蹦出来,一口口啃噬我那聒噪不安的灵魂。

快速地洗漱完毕,找出了自己唯一一套拿的出手的衣服,那是去见林云的父母时买的,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穿一身提气的衣服,也会让自己好受很多。

把自己的头发梳的齐整,少有地上了发胶,打车去到小寨,那里人来人往,是古都有名的地区。音乐学院的女孩,背着小提琴在红色的天桥下,昂着头走过,引得我们一阵围观,学艺术的女孩就是有气质,却在对方走远的时候,心里一阵叹息,艺术生早晚去到娱乐圈,能有什么好鸟,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科技大学的学生,三五成群地出来打猎,他们穿着自以为时尚的蹩脚衬衫,用饥饿的眼神看着过往的人群。校园的周围总是让人浮想联翩,仿佛回到了学生的时代,青春勃发。我喜欢古都的女子,她们穿着简单的黑,冷漠的脸庞和C城女孩的阳光形成反差,姐就是这么牛。

餐厅里,李成功的周围三五成群,他的朋友越来越多,围着他有说有笑,他像一个成功的商人,开始有了追随者。

我走到餐桌前,自顾自地坐下,拿起桌上的一个芳香排骨,大口地啃了起来。吃饱了就是幸福,要什么诗和远方。排骨的香味,让我食欲大开,当只剩下骨头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柳如烟的骨灰,骨灰不就是骨头烧成的吗?心里泛着凄凉。

"你个吃货,就知道吃。今天为啥吃饭知道吗?今天的主题不是吃,是庆祝!"

李成功说我冲我嘿嘿直笑,他的朋友都好奇地看着我,我抹了抹嘴,看着他说,"你无非就是升职了,找到个免费的伴侣了,至于这么炫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