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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集体婚礼(上)

“啥?!集体婚礼?!三家一起办喜事,这。。。这。。。”

郭麒云哈哈一笑说道:“哎呀~大哥你就别这个那个的了,三家一起办多热闹啊!~而且还省事儿。一家一家的办,劳民伤财不说,别耽误了大哥你上任的日子。”

刘书槐想了想,也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儿。

只是他还没有见过几家一起办喜事的事情。他也不知道他这兄弟一天哪里来的这么多新鲜想法,或许是上过新学思想开放吧。

刘书槐一点头,这消息可就在大平庄传开了。

乡亲们都炸了锅,三家一起办喜事儿,这可是从未听闻过的新鲜事儿。

眼下离着春耕还有段日子,各家无事的男女老少们见面就谈论他们庄上的这一件大喜事。

很多人没想到李婶儿竟然嫁给了刘书益那个傻汉,虽然不免有人嚼舌头,但却没几个往坏处想的。

先不说刘书槐在庄子里的威望,那刘书益虽然有些憨傻可却从不招惹别人,谁家有个大事小情儿的还能帮上两把手。

最多有的时候呆呆地不认人,可人缘儿还是不错的。

李婶儿守寡多年,拉扯几个女娃不容易。

这会儿可算有个家了,男人虽憨了些,可身子板儿却也全乎,总比挨那冷炕头强百倍!

相熟的一些女人们也都着实替她高兴。

刘三平那孩子从小没爹没娘,乡亲们多少都接济过他。不过说实在的,以前他和春花的事儿乡里乡亲的都知道些,可却都不看好。

像他这样没着没落的年轻后生,谁愿意得把自家的闺女嫁给他受苦受穷?更别说春花他爹那个只认钱的老轴了。

可如今,人家刘三平被郭队头相中还升了班长,每天白面馍馍管够吃,这遇事儿还有奖赏。

郭队头那可是大手笔,一回奖赏下来,够普通人家吃小半年的!

一颗狗尾巴草转眼就变成了香饽饽,背地里可是让这些乡亲们没少议论。好些人家琢磨着把闺女许给他,可这刘三平硬是围着春花那个疯女子不撒手,让他们断了念想的同时也暗赞这孩子痴情仁义。

或许是好人好报,竟引得刘书槐和郭麒云二人亲自出面到李春花家里说亲。

李春花的爹就是再轴再贪财,还敢驳了这两人的面子?

再说刘三平也不是从前那个愣头小子了,自然是顺理成章的答应了。

第二天,刘三平就将这段时间积攒的粮食和银元一股脑儿的送去了春花家作为聘礼,李老轴笑的差点儿背过气去,这事儿也就定下了。

最让人议论不断的就是那天上掉下来般地郭队头了。

听民壮队的后生们说,他和刘保长,哦现在是区长了。俩人去了趟镇上,救下了个唱曲儿的女子,刘书槐给做的媒,隔天就下了聘。

据说那女子长得是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还生的一副好嗓子。

虽是没请人合过八字儿,可料想也是错不了的。才女配俊郎,啥时代都是人们嘴里的一段佳话。

这些日子庄里庄外可是忙的不亦乐乎,大家伙儿今天去刘书槐家看看筹备的咋样了,有啥地方需要帮手不。

明天又去刘书益家的土房子帮忙拾到拾到。

不过这傻汉的土房如今大多做了仓库,刘书益更是将门窗锁的严严实实的,生怕人多丢了东西,以至于两家女人小半天儿的功夫就把他那破屋子捯饬完了。

刘三平自家的土房子早已破败不堪,也是庄里的乡亲们帮着收拾了干净,黄吉安还帮着打了几件家具送了去。

待一切都安排妥当后,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月的世间。

这天一早,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喂哩哇啦的喇叭声、欢快吵闹的人群声此起彼伏。

整个大平庄都被喜庆的气氛笼罩!

刘书益一大早就起来打扮一新,刘书槐将他的长衫和礼帽给他这憨弟弟套了上,又在他的胸前挂了个大红花。

刘书益早饭就胡乱啃了个馍,便牵着刘书槐家的秃毛骡子咧着嘴傻笑着向李婶儿家的破土房子赶去。

一路上有几个半大孩子围着刘书益又跳又笑。

“憨汉子娶媳妇~~憨汉子娶媳妇~~”

刘书益倒是没有半点不高兴,却是依旧傻笑着说道。

“是我娶媳妇,又不是你们娶媳妇,你们高兴什么?还说我憨子,我看你们才傻呢,嘿嘿嘿~~”

大平庄才哪么大的地方,不消一会儿,只听李婶儿家的门前响起了“接新人喽!~~”的声音。

随后李婶就盖着红盖头让刘书益背了出来,然后又骑上了那秃毛骡子。

她家的三个女娃子,今儿都穿上了身儿新衣裳,她们一人手里捧着个包袱跟在骡子后边,竟也是高兴的不得了。

刘三平穿着新作的黑色长袄,头戴礼帽,牵着民壮队分的高头大马,在二班各队丁们的簇拥和跟随下向李春花家走去。

李春花今日换上了一身大红的袄子,盖着新人的盖头,老老实实地出了门。

可一上了马,却是又叫又闹,众人如何劝说都没有办法。

最后还是刘三平将春花抱了下来背在了身上,还别说,春花在刘三平的背上就像是一只温顺的小猫,也不哭也不闹还真像个害羞的新媳妇。

高头大马让旁人牵着,刘三平就这样一步一步背着春花向自家走去,脸上满是幸福和满足的笑容。

郭麒云的接亲队伍自然是这三对儿新人中最讲究的。

按照当地的习俗,那花轿并不是四人抬或八人抬的,而是马车改装的。

花轿就在马车上扎成,先固定好四框,然后用红绫子围上,上面用红绫拉成冀状轿顶,轿门有红绫挡帘,轿子顶上刻上麒麟送子图。

一整套的唢呐班子,两个班的队丁作为随轿跟在后边,一行人吹吹打打的走在乡间的土路上。

此时已是二月末,凉城虽不似南方小城般的已经满山新绿,可那春风拂面带来的泥土味儿,却是让人不觉心生欢喜。

郭麒云骑着自己亲手挑的一匹壮硕的黑色大马,连马头上也戴上了大红花。

他身穿黑色缎子面儿的长衫,外套大红秀金边马甲,脚踩一双漆着黑皮的大皮靴,头上戴着黑色礼帽,那礼帽扎了红帽箍和帽花,帽箍插着翎子,他还托刘书槐从县城弄了一副圆墨镜。

这形象,在后世那也绝对是活脱儿的一大民国气质男主。

郭麒云年方二十六,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大龄剩男了,可在后世去只能算是刚走入社会的小鲜肉一枚。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头婚会是这种场面,不用买房买车,不用婚纱摄影,不用蜜月旅行,不用房产更名,不用过老丈母娘的生死关。。。

几十块大洋,一只玉镯子,一对儿金耳坠儿,一顶花轿,数匹花布就将那个自己仅见了一面,高中生般年纪的姑娘娶进了门。

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的家人无法分享这份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