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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公主大婚

(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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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匹亚,魔王的宫殿。

在水丘醒来的那一刻,他的眼神极其的清澈,如同刚出生的婴儿一般,原本的死寂感一荡然无存。眼睛是灵魂的窗口,而他的灵魂已经新生了。

路西菲尔需要在第一时间给水丘灌输价值观,但是她的第一句话就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你的名字是蚩尤,是我们魔族的一位首领,是本王最忠实的部下。”

“蚩尤?”

水丘露出了疑惑的表情,这种变化也使得路西菲尔和瓦沙克疑惑,一般来说新生的灵魂是绝对不会主动提问的,难道是因为所罗门的智慧的关系?但对他们冲击还远不止此。

“我难道不是叫独孤水丘么?”

惊!他没有失忆!

怎么会?就算在黄泉路上没有完全失忆,但他应该喝过孟婆汤了才对,为什么还记得自己的名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只记得有人这么告诉过我,除了我的名字,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水丘呆萌呆萌的说出了这番话,终于让路西菲尔和瓦沙克略微安心了,虽然他还记得自己的名字,但这种意外并不会对计划造成颠覆性的打击。

可是,路西菲尔并没有完全相信水丘,因为他知道这个男人诡计多端,他现在也许是在假装失忆,为的就是全面融入魔族,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但她再仔细想想,如果他有什么诡计,为什么还要说自己原来的名字?那不是在暴露自己的阴谋吗?不对不对,也许他也是这么想的。认为我们以为他如果想要潜伏下来,是不会主动露出破绽让我们怀疑的……

路西菲尔越想越多,越来越不明白水丘的目的何在,自己的计划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如果成功了,为什么他还会记得自己的名字?难道是孟婆汤的质量不过关,使用了假冒伪劣的药材?可要是失败了的话,为什么他的灵魂变得如此澄澈?

最终,她想到了判断水丘真实现状的方法,示意瓦沙克将莉丽丝喊来。接着她温柔的对水丘说道:“你的名字是独孤水丘,蚩尤是你的昵称,你受了很重的伤,所以失去了记忆,你能醒过来真是太好了。”

“你是我什么人?为什么这么关心我?”

水丘的提问完全在路西菲尔的预料之内,这也使得她稍微相信水丘真的失忆了。

“我是魔族的王,你是我的最重要的臣子,而且你马上就要成为我的儿子了?”

此时,莉丽丝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并没有行礼,而是直接来到了水丘的面前。她看到水丘的第一感觉就是:好帅~

面对犯花痴的莉丽丝,路西菲尔什么都没说,当年面对蚩尤的时候,这孩子也是这样,一旦认定自己的感情后,她就会演变成狂热。

“她是本王的女儿莉丽丝,也是你的未婚妻,你们本来是要在新年的那一天成婚的,不过你却出了这种事。”路西菲尔表现的要多伤感有多伤感,要多失望有多失望,连莉丽丝都感叹自己“父亲”的演技实在太好了。

“能有这么美丽的未婚妻是我的福气,都是我的错,才错过了我们的婚礼。”水丘的话语极为真诚,眼眸闪闪发光,任谁都不会怀疑他的真心。

莉丽丝大喜,一把将水丘抱住:“没事的!距离新年还有三天呢,我们那天结婚吧!结婚吧!”

“好啊!”脑袋感受着莉丽丝的柔软,水丘的回答好不犹豫,捡到这样一个美若天仙的老婆,何乐而不为?就算水丘的灵魂重生了,但他身为雄性的色心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化的。

“啊啊啊,水丘你最好了。”莉丽丝和水丘两人抱在一起,要多亲密有多亲密。

“啥!”瓦沙克被吓的一屁股摔倒在地,“陛下,殿下!还请三思啊!”

“为什么?”莉丽丝和水丘,就连路西菲尔都一起,三人异口同声地反问着。

“哦,忘了,这俩人都一个德行……”瓦沙克趴在地上自然自语着,当年陛下路西菲尔成婚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的。

堕落的路西菲尔来到这个世界后,世界在堕天使的力量之下崩坏,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人类,明明只是人类,却拥有超越魔族的力量。他唤醒了堕落的路西菲尔,帮助其彻底驾驭了堕落的力量,造就了现在的路西菲尔。

但人类究竟只是人类,无论他拥有多强的力量,他的生命在路西菲尔面前依旧就像季节一般,转瞬即逝。那个在路西菲尔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的男人,死了。但是,路西菲尔却强行在轮回道中夺回了他的灵魂,做了一件和人类无异的事。

面对完全失去记忆和力量的那个男人,这位魔王大人做出了和现在的莉丽丝一模一样的事情:他们闪婚了。

莉丽丝和路西菲尔的逻辑,简直一模一样,不愧是“父女”。

虽然莫名其妙,但公主大婚的消息还是向全体魔族公布了,日期是三天后,也就是1月1日。但是,这个消息并没有告诉阿怜。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不要把我和骆驼和狗熊关在一起啊!”阿怜的眼泪都出来了,以前有莉丽丝看着她的时候,至少面前的还是个美女,可现在,身边竟然是两个怪物!

“喂!太失礼了吧!我们好歹也是柱魔好伐!”两位柱魔一口同声的反驳着。

被称之为“狗熊”的是第20柱魔布松,是一个带着奇怪熊头面具的男人,脖子上缠绕着幼年蟒蛇的男子他可以发现被隐藏的事实与宝物,通晓古今,并且可以回答神学家关于混沌之初的问题。

至于“骆驼”,则是第47柱魔化勒,是一个驼背,所以才会被阿怜交过“骆驼”吧。不过别看他长成这样,他可是能使男人获得女性青睐的“爱神”,本身还通晓古今,还会预言之术。

总的来说,这两位都是一个很厉害的“文艺”柱魔。

“别靠近我!换人换人!阿不!我要求换宠物!我不喜欢熊和骆驼!”

“都说了,不是宠物!”两人面对阿怜这个“贵宾”束手无措。

此时在天朝天目山的顶峰,巨石之上,叶凡只穿着一条白色短裤,在此打坐,浑身上下不断有金色的气息流露出来。那些既不是龙力,也不是以太,那是魔力,只属于魔族的魔力!

那么为什么叶凡会有魔力?

巨石之下,站立着五个人,准确的说应该是五位柱魔。第33柱波嘉,第62柱瓦拉克,第63柱安朵斯,第68柱贝利、贝尔兄妹,这些都是至上四柱之一的“伪娘”拜蒙的手下吗?

他们都在这里,那拜蒙去哪里了?

“来吧,再试一次,魔装!”拜蒙的声音出现在叶凡的脑海中,而此时,他的额头处浮现出了一个金色的纹章。滂湃的金**力在他身边化为漩涡,将他完全吞噬。

收敛、收敛、收敛……

凝聚、凝聚、凝聚……

“我就是天使之王,拜蒙!”

当魔力消散的那一瞬间,五位柱魔全部瞪大了眼睛,他们无法相信,竟然有人能够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学会了魔力最高级的使用方法:魔装。

“他果然是天才,他真的是人类吗?”安朵斯自言自语道着。

看着自己全身的黑色风衣,以及手中的黑色双剑,叶凡站了起来,迎风而立。“天地的所有力量都能清楚的感受到,好厉害,好强,明明开起来和普通的衣服一样,却刺激着我的每一个毛孔,仿佛要融入天地了。”

我就是拜蒙!我就是天使之王!天地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