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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之穿越异界被劫婚

秋日的东北大平原,分外爽朗。日光温煦,匀匀的播撒在大地上,将这三江平原,照的金灿灿一片。一条条道路,将大地划割成大块大块的麦田,微风拂过,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麦香。

大地中央,一条笔直的大道冲破金黄色的麦浪,一路向南。一列喜庆鲜红的婚队,远远走来,吹吹打打,喧闹不停,长长的队列,拉出去足足有半里地。

琳琅斜靠在花轿中,吃着管事特意奉送的水果,对老爹这次安排十分的不满。

三天前,这个婚队路过怒虎山,有几个新来的兔崽子坏了规矩,居然去抢婚,新娘子也是贞烈,还没等土匪抢婚成功,自己居然就自尽了。

怒虎山的名头,在这方圆几百里,可是响当当的。老爹向来以“义匪”自居,抢婚、强奸和反水,可是这寨子的三条大罪,所以这个婚队才敢从怒虎山走,结果还是遭了殃。

老爹去处理的时候,虽然当面把那几个敢坏了规矩的小兔崽子点了天灯,那几人惨叫的声音,自己在山上都听的一清二楚,可对方就是不依不饶。

据说当时婚队的管事拼死保护新娘,被打断了手臂,依旧牛哄哄的,说自己是给什么东北王家,送冲喜的黄花大闺女,这死了新娘子,东北王家定要报复神马的。

老爹当然不怕,要是随便被人唬住,还当什么土匪。随后,这该死的管事居然随口拿“义匪”的身份说事,老爹一时受了刺激,居然就声称要赔对方一个黄花大闺女。

接着,琳琅就被老爹亲手塞进马车,赔了他一个新娘子,顺带把她平日里用的东西装了一箱,算是附送了一份嫁妆。

稀里糊涂的就嫁掉了?老爹,你这是要闹哪样啊?

这死老爹,非要做什么“义匪”。按理说,琳琅身为一个穿越人士,受过现代社会熏陶,后来在微$博厮混了几年,每天在eibo上痛骂那些不平事,此刻也该揭竿而起,捍卫婚姻自由,捍卫自己的人权,造她爹的反了。

不过当老爹用又心痛又坚决又慈爱的目光看着琳琅时,想想老爹这辈子从来把名声看的比命还重,想起这些年父女相依为命,一起走过的日日夜夜,琳琅就实在无法拒绝。

嫁就嫁了吧,反正穿越到这乱七八糟的世界,琳琅也没什么改变世界建立帝国独霸后gong的野心。

前世不过就是个好事的小女生罢了,没事看看课外书,玩玩小清新,喝酒泡吧钓凯子,对历史政治物理化学什么的,一概似懂非懂,唯一坚持数年日夜不息苦练不已的两项技能,一个是算卦,一个是偷菜,穿越了能干什么?

再说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有些东西和前世一模一样,比如那条黄颜色的河被叫做黄河,那条长长的江,就叫做长江。但有些东西就彻底变了,大清朝被叫做大清廷,听老爹说甲午海战中日双方同归于尽,戊戌年的变法居然没有死人,弄的本来历史和地理就学的不怎么好的琳琅,一头雾水。就好比眼下,前世大名鼎鼎的宁古塔城,居然出现在三江平原上,距离老爹的这座土匪寨子不是很远,骑马两个时辰就能打个来回。反复受挫以后,琳琅干脆也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反正跟着老爹,每日打家劫舍,有口饭吃就行了。

也许头脑简单,懒得思考的缘故,再或者是脑袋里缺根弦引发的异常反应,也可能是从小在土匪窝中长大受了良好熏陶教育,总之呢,琳琅穿越以后,能拿出手的四个特长,就是牛大的力气,妖孽的枪法,还有一颗浑浑噩噩的大心脏,以及直来直往宁肯撞死也不拐弯的臭脾气,如果最后两个,没有被称为傻不拉几,也算作优点的话。

简单说,这就是一个优良女匪的标准模板,作为穿越福利,颁给酒后穿越的她。

当然,说起这个,琳琅是有些不服气的,大心脏和臭脾气,那是自带的基本属性,关穿越什么事?

吃奶的时候就随着老爹东奔西走,也不知道老爹整天神神秘秘搞个啥,后来老爹果断落了草,琳琅也就在这土匪窝慢慢长大,玩了十几年的枪,看了十几年的男人。

什么?男色如云?土匪窝里怎么可能会有帅哥!真玉树临风了,还不早早就被人包养,肯来当土匪?看这些土匪整日里呆头呆脑,就知道吃肉喝酒使用暴力,让琳琅这样上辈子见多了猛男图片的人,大倒胃口。

女人不就是为了嫁人而活着么,嫁个好男人,相夫教子,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干脆,嫁个大户人家看看,说不准遇个高富帅什么的。

想归这么想,琳琅心中,还是有些不甘。自小老爹就把她当儿子养,事事都要她独立。现在一下子就要嫁人了?难道自己真要像豆角一样,必须时时缠绕着男人、讨好着男人,才能存活?

至于这帮送婚小子会不会中途使坏,琳琅倒是豪不在意。

上辈子虽然倒霉到,喝醉酒在家门口,被一个手脚乱颤紧张不已的小白脸抢劫,情急之下,自己也几板砖拍的那家伙死去活来。

然后自己就稀里糊涂穿越了,也不知道那个文邹邹的家伙死翘翘没。这辈子又打小跟着老爹四处闹事,更加不怕这送婚队伍里的人。

而且,对方未必知道自己身份,估计以为自己也是土匪抢来的。

这几天走走停停,这管事在照顾自己之余,也抽空说过一次,上个新娘子也是他花钱买来的,家里少爷也没见过她。最近家中遭逢大难,老太太听了算命先生的话,暗地里吩咐自己,非要从北边一个小镇子,买个八字相符的姑娘,这千里迢迢,一路吹吹打打的送回去,好冲冲晦气。管事也是费了大力气,才找到一户八字相符又愿意卖女儿的人家。

这上千里地,土匪山头林立,管事的绕来绕去,尽量选安全的大道,可还是被怒虎山的人,害了新娘性命。

管事的还说道,老妇人和少爷都是心地善良的人,老夫人说了,冲喜以后,琳琅要是喜欢少爷,就留在府里,不喜欢就领上一笔钱回家。

管事的没明说,可琳琅一下就明白了,这是让自己冒充那位姑娘呢,这人也真多心,要是不冒充,难道告诉那位少爷,自己是怒虎山的女匪首?

洞房花烛之夜,姐姐特地来劫个色?

远远的一声声枪响传来,打断了琳琅的胡思乱想。

“停!”

那管事的远远望见前面也有一个婚队,被十几个骑马的人追赶,急忙叫停了队伍,“注意,前边又有土匪在抢婚,大家别惹事,往回走,咱们换条道,避开他们。”

琳琅一听这话就怒了,这几天走的慢,这地界还算是她爹的地盘,其他山头也都知道老爹的规矩,不敢在这里犯事,难道是家里的小兔崽子们又不听话,还出来抢婚!

这是硬要坏掉老爹的名声啊!今天不收拾几个兔崽子,还真就没了家法!。琳琅盖头一掀,把头上的什么乱七八糟头饰扔掉,冲出马车,直奔队伍前头。

最后一个大箱子,就是她的嫁妆,里面可有好几把自己收藏的蒙古刀。

红木箱子,黄铜做的大锁叶上,穿着一把大锁。这紧要关头,琳琅也懒的再开锁,一脚踹过去,红木箱子就四分五裂了。

嫁妆上面是自己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底下裂开的暗层里,却藏着两样东西。

一条五弹匣的德国造毛瑟枪,一条穿好子弹的武装带。琳琅翻翻白眼,老爹,虽说你的这两样贴身宝贝,俺眼馋很久了,可这嫁人的当口,您老人家把这个陪嫁,也太雷人了吧。

琳琅斜绑好武装带,又跨上长枪,又解开驾车的马,麻利的装上鞍具,纵身上马。

两条斜带在胸口斜交而过,勒的有点不舒服,琳琅在马上调整一下,在一众男人,特别是管事讶异的目光中,绝尘而去。

小兔崽子们,敢坏老爹的名头,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琳琅在飞驰的马背上熟练的往弹匣装填子弹,拉拉枪栓,时不时瞄准几下,露出满意的神色。

这德国造,果然比汉阳造精致,琳琅摸摸做工精良的枪身,清晰的德文铭文,划过指尖,这感觉,真好!

两支婚队的距离,并不太远,琳琅一路飞奔,片刻之后,距离那个婚队,只有六七百米远了。

此时,这帮土匪才刚刚将婚队团团围住,婚队里顿时响起女子凄厉的叫喊,以及,土匪凶狠的话语。

“小娘皮,今儿爷就让你知道,方圆几百里,是老子们的地盘,所有姑娘的初夜,都是老子的,老子今天,就要劫这个色!”

“还有你小子,居然敢拔老子的头筹!”

“大爷饶命啊,小的再也不敢了,明儿我就把媳妇送到寨子里……”

“太晚了,看老子弄死你!”

一声枪响,一声凄厉的惨叫。

这声,在空旷的平原上,传出好远,清晰的传入琳琅耳中,琳琅一催马,奔的更快,身后拉起长长一道黄烟。

听得马蹄响,一个汉子骂骂咧咧几句,十几个土匪就翻身上马,抽出马刀鸟枪,拍着马就向琳琅冲了过来。

琳琅微微一笑,看这装备,就不是自家兄弟,老爹这几年经营的不错,兄弟们早就换装了汉阳造,这些过时的鸟枪,都扔到库房了。

举枪,瞄准,扣动扳机。

快马飞奔,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子弹来。

当头的一个土匪,惨叫一声,顿时坠下马去,其他的土匪愣了一下,却使劲拍马,冲的更猛。

看来这帮家伙,当我这是只能发射一回的鸟枪啊。

琳琅平端着枪,任由胯下马匹飞奔,连续扣动扳机,“嘭!嘭!嘭!嘭”,一连串子弹飞出去。对面顿时乱成一团,又有三个人从马背上仰身倒下,惨叫声不绝于耳。

妈的,居然有一枪漏掉了,琳琅一拍大腿,继续往弹仓里压入子弹。

瞬息之间,双方的距离拉近到四百米,对方的鸟枪和明晃晃的马刀,在正午的阳光下,闪着刺眼的光。

靠,这次可不能失误了,琳琅稳住心神,端稳枪,连续扣动扳机。这次果然效果好多了,对面又是五个人栽倒在地,被狂躁的马踏的嘎吱作响。

三百米,已经进入对方鸟枪的射程,还有四个人!琳琅一下子觉得血往上涌,精神提到顶点,准备随时躲避子弹。

“砰砰砰”,那几人连连放枪,居然连琳琅的边也没挨着,显然是刚摸枪没多久的新蛋。

“点子扎手,快撤,快撤!”

一个明显是头目的家伙,高声嘶喊,同时掉转马头准备逃走,剩下三人看势头不对,也纷纷掉转马头,准备逃走。

这几人也是奸猾,居然分别向不同的方向逃走,琳琅要是去追过,顶多也就死上一个。

琳琅抬起枪,瞄准,扣动扳机,再次瞄准……精良的德国制造,精准无比的弹道,真是好枪!

弹仓还剩下两发子弹,对面的土匪也都停了下来。

三个躺尸,剩下那个头目,孤零零坐在马背上,瑟瑟发抖,也不敢逃走。

琳琅策马上前,也不去管那个土匪头目,跳下马查看这个婚队的情况。这婚队十分简朴,只有七八号人,抬着两个柳编箱子当嫁妆,新娘一身红色嫁衣已经被扯的乱七八糟,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正瑟瑟发抖的缩成一团。

地上倒着一个人,身下鲜血依旧汩汩流淌,没有声息,看样子是那没骨气的新郎。

看着这惨状,琳琅怒火中烧,回头把那土匪头目从马上拽下来,扔到地上。

“我刚才好像听见,你在喊什么话来着?”琳琅拍拍他的脸,“小子,有什么话就当面说!”

“我说,我说撤走,撤走”,这头目下破了胆,诺诺的说道。

“前一句!”

土匪看着琳琅身上的嫁衣,顿时冷汗下来,“好汉饶命啊!”

“没事,说来我听听,要是说的有道理,说不准我就放了你了。”琳琅笑眯眯的说道。

“我说,我说,这地盘上所有的姑娘,出嫁第一晚都是我们的!”

土匪头目心一横,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干脆也拿出土匪的样子,恶狠狠的说道:

“姑娘,看你枪法不错,也是道上混的吧,这规矩是我们怒虎山寨主定的!”

“怒虎山的名气,想必姑娘也听过,不如,今天你放我一马,这份恩情兄弟我记下,将来有用到兄弟我的地方,我一定照办!”

“怒虎山?”琳琅心中一笑,居然这个当口,还不忘把这屎盆子扣在老爹头上。

“好,我不杀你!”

土匪头目大喜过望,扭头就准备跑,却被琳琅一脚踹倒,随手抽过新郎身上的红绸,捆成个粽子。

“好汉饶命啊,你说了不杀我的!”

“出来混,都要讲规矩,你放心!我不杀你!”琳琅拉过瑟瑟发抖的新娘,将枪塞进她手里,“你男人的仇,自己报!”

新娘擦擦眼泪,一双小手颤抖着举起枪,瞄准土匪头目。土匪头目恶狠狠的瞪着她,吓得她闭上眼睛,颤抖的食指压在扳机上,迟迟不敢扣动。

琳琅看的不耐烦,狠狠按在她的食指上。

“嘭!”

“嘭!”

沉闷的枪身响起,土匪头目像一朵红里透白的花儿,盛开在大地。

新娘扔下枪,扑倒在新郎身上痛哭起来。

琳琅叹了口气,这个男人明明没骨气的抛弃了她,这新娘居然还抱着他痛哭!

女人,你的名字,真的叫做软弱?真的就只能任人蹂躏摧残,而渴望那些不靠谱的男人保护你?

背上枪,纵身上马,琳琅慢慢的往自己的婚队骑去。

远远的,似乎尘土飞扬,马匹的嘶叫和男人的惨叫,隐约传来。

琳琅两条眉毛顿时有了倒竖起来的趋势。

“呵呵,居然有人来抢我的婚?”

ps1:完整的前传,有八万多字,为了不干扰阅读,这里只放了四章,且当做小散文看吧。前传的其他部分被我放到老坑《仙工》了

ps:诸位直接从第一卷开始看也是可以滴。

ps:前传的链接在这里[bookid=15940,bookname=《仙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