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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零章:向导“塔莉娅”

“呼。”

马可斯呼吸着略微湿润的空气,这里有可能成为他们踏入沙漠之前能见到的最后一片绿色。

根据送他们过来的走私船船长所说,从这里一直往西,就能抵达建立于绿地中的城市“卑尔居恩”,汉克当初就是在那里找到的哈基姆·内德里。

“往西南方向,咱们争取天黑之前抵达驼铃集市。”

驼铃集市,处于绿地与沙漠交界处,是除了卑尔居恩外少有的物资补充地点,聚集了不少以走私为主业的商人。

也是马可斯一行人进入沙漠之前,最后一个能稍作休整的地方。

“我去前面开路吧。”

克来格往前几步,这片绿地偶尔会出现胡狼群,生性凶残,据说曾经潜逃过来的罪犯们不少都成为胡狼群口中的干粮。

克来格戴好拳套,走在前方,警觉地四处观望。

蔚很自觉地落后一步,跟克来格呈一前一后拱卫之势,把马可斯保护在中央。

虽然他俩的战斗能力或许还不如马可斯,不过作为手下就要有当手下的自觉,最危险的地方肯定由他们负责。

为了节省体力,三人几乎没怎么交流,累了就歇息十分钟,渴了就喝点水,饿了就掰一块干粮放进口中慢慢嚼碎。

终于在太阳即将落山时,三人抵达驼铃集市。

驼铃集市选择的地址非常有意思,刚好在两种地形的交界中心,西边是一望无际的荒芜沙漠,入目尽是金黄之色,东边却有着些许生机,绿色宛如翡翠点缀在视野之中。

集市里气味浑浊,并不好闻。

因为地形特殊的缘故,这里马匹等牲口很少,最常见的是一种长相类似骆驼的兽类,体型庞大,能驮动数量不菲的货物。

唯一的缺点就是,这种驼兽毛发很长,气味浓重,离得老远都能闻见它们身上那刺鼻的诡异臭味,十分上头。

而这种驼兽在集市中每个商人少则两三头,多则数十上百,如此多的数量聚到一起,那味道别提多熏人了。

“咳,先找个地方休息一晚,顺便雇佣一个向导,购买足够的补给,明天早上我们再出发。哕~”马可斯用脖子上灰色的纱巾捂住口鼻,一句话说完忍不住干呕出声。

“前面那片帐篷好像可以暂住。”克来格捂住嘴巴,他们为了掩盖皮城执法官的身份,听从玛丽夫人的建议,连制式呼吸过滤装置都没带,此刻算是遭了老罪。

集市里的气味,连从小生长在底城的克来格两人都接受不了。

“过去看看。”马可斯也看到了那成片紧挨着的帐篷。

此时正是太阳落山前最后的余晖,集市里行人不多,路边矗立的帐篷前支着一口口大锅,熬煮着不知名的兽肉或蔬菜。

油腻的肉香混合难闻的驼兽臭味,使得集市里气味更加令人恶心。

马可斯有点后悔自己亲自过来了,真他妈受罪!

今晚注定是难熬的一夜。

三人来到那成片的帐篷前,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汉子正在门口准备晚餐,见了他们过来,热情询问:“三位要住店吗?”

“三个帐篷。”马可斯开口,嘴巴被纱巾捂着,声音沉闷。

“有!”中年汉子眉开眼笑,这可是大客户啊,开口就要三个帐篷,都能住二十多人了:“三十克黄金!”

“多少?!”马可斯以为自己听错了,自己只是住一晚,居然要三十克黄金?

在皮尔特沃夫,最常见的金币由一克黄金混合其他金属制成,五年前能换成出三百多金轮。

即使是五年后的今天,一枚标准金币换算两百五十枚金轮也不在话下,结果到了这里只是租用三个帐篷一晚上,居然要三十克金币?

也就是说……

七千五百金轮?

这价格简直都不能用狮子大开口来形容了吧?

“嫌贵?”中年汉子笑容微微一滞,冷澹了不少:“你们也可以选择不住。”

我特么!!!

马可斯差点开口骂娘,这要是换成在皮尔特沃夫,有人敢哄抬物价到这种程度,他当天就会带着执法官们找上门去,让对方知道什么叫物价法!

“租一间!”

马可斯扔出十个金币,带着克来格二人走了进去。

第一间帐篷只做接待用,前后都有一道门,穿过后门,中年汉子领着他们来到一座三四米高的帐篷前:“三位需要餐食吗?每人一个金币,包晚餐和明早的早餐。”

掂量着手中金币,中年汉子眼里满是贪婪,虽然从三间帐篷换成了一间,但是从对方甩出十枚金币眼都不眨一下的态度,他能看出来这是有钱人。

要是不趁机多宰一点,就只能等下一批商队到来时才有这样的收入了。

其实这里的物价变成这么夸张,跟马可斯自己有脱不开的关系。

因为海克斯飞门投入使用,无论是正规运输渠道还是走私渠道都受到了一定冲击,以往每隔几天都有大批商队驻扎的集市,现如今连行人都少得可怜。

要是不想方设法提高收入,要不了多久这个集市就散了。

或许只有卑尔居恩方向进入沙漠的交界处那片集市能保存下来,毕竟卑尔居恩作为一座临海城市,那些排不上海克斯飞门的商队只能选择海运通过那里进入恕瑞玛大陆腹地。

人流量比这种偏僻处,以前只能靠着走私商队捞钱的小集市多太多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当你花了十个金币之后,你就不在乎再花三个金币。

为了进入沙漠之前能吃好一点,马可斯只能再拿出三枚金币,换到两顿正餐。

又收获三个金币,中年汉子喜不自胜,留下马可斯等人走了。

等马可斯他们放下拳套,收拾了一下,中年汉子端着一口大锅走进帐篷。

升起炉火,架上大锅,往其中撒入些许香料粉末。

很快,一股勾人的美味香气瞬间冲散了无处不在的异味,锅里咕都都冒着乳白色的泡沫,翻滚的汤汁下全是带着大块肉类的骨头。

“这是沙漠特产廓耳牛,以肉质鲜美着称,熬成浓汤加上从纳施拉美运来的香料,包您吃完一顿念念不忘。”中年汉子布置好一切,又端出来一个酒瓶:“这是驼兽奶酿造的驼奶酒,是一种烈性酒,在沙漠到了晚上有时候气温能降到零下,喝一口驼奶酒能驱寒。

我看几位应该想进沙漠吧?明天可以在集市里买一些带在身上,绝对不会后悔。”

弄好一切,中年汉子从帐篷里撤了出去。

马可斯闻着食物香气,把刚才那点因为价格过高而产生的不愉快的念头甩开:“贵是贵了点,倒是挺实惠。”

廓耳牛他知道,一头成年廓耳牛屠宰后能产净肉三百多斤(带骨近五百,不算内脏),而他们面前这一锅差不多有接近二十斤。

虽然价值远远达不到1.5枚金币,不过也差不多少了。

克来格捞出来一小块牛肉:“人生地不熟,我先吃一点,半小时后如果没事,你们再吃。”

这里不比皮尔特沃夫,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为了谨慎起见,克来格决定以身试险。

大多数有害毒素在摄入人体后半小时都会有初步症状显现,这是他们在静水监狱中学到的知识。

好在这家店开价很黑,基本的良心却没有丧失,食物跟酒水都没有问题。

三人总算是饱餐一顿,吃得满嘴流油。

此时马可斯早就将之前的些许不快扔到九霄云外。

无他。

东西确实好吃,算是他穿越之后吃过最美味的一顿饭了。

酒足饭饱,留下克来格看守帐篷里的东西,马可斯跟蔚出去寻找向导。

询问过中年男子后,在对方的指引下,两人来到最接近沙漠的那座帐篷。

据对方所说,所有熟悉沙漠环境的向导都在这里‘趴活儿’,哪怕现在行商减少,许多向导已经离开,这里也留下了十多人。

掀开门口帘子,里面灯火通明,十几个形形色色的人坐在矮桌边上谈天说地,见了马可斯二人,都是眼前一亮。

陌生面孔!

这是有生意上门了!

“我需要一个对附近最熟悉的向导,你们谁来?”马可斯懒得废话,眼神扫过这十多人,最后落在角落里单独坐着的一个瘦弱身影上。

“我!我来!”

“还是选我吧,集市方圆百里之内跟我家一样,了如指掌!”

“放屁!你他妈上次带人去沙漠差点回不来,我看这单生意还是让我去!”

……

一群向导争先恐后,为了这难得的一单生意,刚才还坐在一起谈笑风生吹着牛逼,转眼间就开始互相揭短,指出对方以前工作时犯下的错误。

唯独那个角落里的身影很冷静、沉默,孤僻地像一只离群的麻雀,冷眼旁观那些同行争抢生意。

马可斯知道,往往这种人才是最有本事的一个。

他无视了那些向导嘈杂的声音,走到角落那张矮桌前坐下,还没开口询问,对方先说话了。

“五十克黄金,我能带你去沙漠里任何一个地方,只要你们听我的,保证你们安然无恙。”

声音稍显稚嫩,但是信心十足。

马可斯看看对方用头巾遮住,只露出双眼以及眼下部分面容的脸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塔利亚。”

听到这个名字,马可斯嘴角咧开露出笑容:“就你了,塔莉亚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