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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章求求你给我一个痛快(四更求订阅)

第一二三章求求你给我一个痛快

全旭的大船终于在皮岛靠岸了,而徐彪等人在东江军士兵们的搀扶下,总算平安上岸。

不过,脚踩在皮岛的沙滩上,徐彪等家丁兵们却躺在沙滩上,东倒西歪。

“全爷,俺们给您丢人了!”

徐彪此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次他们出来就是承担保护全旭的任务,在出来的时候,罗世明还专门交代徐彪,要是让全旭磕着碰着,让他徐彪自己撒泡尿,淹死自己。

可是,这一路上,他们的表现实在是太糟糕了。

不仅被明军水师差点用炮轰了,最糟糕的是让刘兴祚等人直接包了饺子。也幸亏全旭机警,用句诓住了刘兴祚等人。

关键是,全旭为了保住他们这些人的命,五千多石的粮食,还有十几匹马的马肉,全部便宜了东江军。

刘兴祚却非常喜欢徐彪这个憨厚的样子,他非常能忍,无论晕船晕得多厉害,每天都坚持吃饭,明明害怕看大海,偏偏坚持看海。

虽然他被折腾得七荤八素,不过,他已经快要适应了晕船。

“徐兄弟,别这样说,正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徐兄弟的过人之处,应该不是在海上,应该是在马上吧!”

刘兴祚从徐彪的罗圈腿就可以看出,徐彪是会骑马,而且骑术不错。

确实是如此,徐彪与其他灾民不一样,他本来是榆林人,为地主养马,训马,是世代马奴。不过,因为他在与蒙古人交易的时候,看到蒙古骑兵强抢,愤怒之下,拎起刀与蒙古人对砍起来。

结果,榆林自然是待不下去了,他只好逃亡中原,跟着灾民潮趁着冬天渡过了黄河,想在大名府讨口饭吃。

徐彪憨厚的笑了笑:“庄稼把式!”

全旭望着皮岛码头,却不见人影,隐隐有些奇怪。

“全先生,里面请!”

这个时候,随着大量的东江军水师靠岸,海边的树林里,钻出无数名衣衫破烂的东江军士兵,他们手中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有火绳火铳、也有三眼火铳,也有虎蹲炮,大刀、长矛,为首的一名将领,戴着明军制式的钢头盔,却袒露着上身,下身穿着一条短裤,赤着脚。

他看到刘兴祚过来,笑嘻嘻的道:“刘副将,这些是什么人?”

“永诗,不得放肆!”

刘兴祚板着脸道:“这位是节寰公的特使全先生,还不过来见礼!”

那名叫永诗的壮硕男子,丝毫不给刘兴祚面子,冷笑道:“什么节寰公……”

不等他的话说完,刘兴祚扬起鞭子,朝着永诗的身上抽去。

“啪!”

那名叫永诗的壮汉身上就出现一道血痕,这名壮汉眼睛一瞪,伸手指着刘兴祉:“你……”

“你什么你,没大没小,节寰公就是毛帅的恩公,就连毛帅见了节寰公都要行大礼。回头我一定要禀告毛帅,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

听到这话,这名叫永诗的壮汉,马上变脸,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全先生,您就当我是一个屁,把我放了吧!”

全旭听着永诗的名字感觉有些熟悉,好一会儿,这才想起,永诗,就是毛永诗,也就是清朝恭顺王孔有德被毛文龙的赐名。

孔大汉奸啊!

全旭咳嗽一声道:“算了,正事要紧,赶紧的让人过来卸货!”

从简短的对话,全旭也可以看出,东江军并不是铁板一块,也只有毛文龙能震得住这些骄兵悍将,刘兴祚虽然是一个副将,而作为参将的孔有德根本就不鸟刘兴祚。

这也解释通了,为什么毛文龙被杀之后,刘兴祚直接跟着袁崇焕走了。

孔有德大手一挥:“过来干活!”

众东江军将士,纷纷向全旭的大船走去。不多时,又一群东江军出现,这时队伍中出现一名身材高大,面色黝黑,手掌却洁白如玉的男子。

此时同样是毛文龙的养孙,赐名为毛有杰的耿仲明。他不仅骁勇善战,在毛文龙军中还以狡猾多智闻名。

他朝着孔有德走过去:“永诗,这是怎么回事?”

“耿二,别提了,被姓刘的借题发挥,抽了一鞭子!”

孔有德望着耿仲明道:“你脑子好使,知不知道节寰公是谁?”

孔有德虽然心中有气,他对毛文龙则比较服气,如果是刘兴祚拿话诓骗他,他一定会给刘兴祚好看。

“节寰公……”

耿仲明的脸色微微一变:“你这一鞭子挨得不冤,就是帅爷当面,估计就不是一鞭子两鞭子的事了!”

“啊!”

孔有德微微一愣:“来头这么大?”

“屁话!”

耿仲明拉着孔有德道:“没有节寰公,就没有帅爷,也没有咱们东江镇,你说来头大不大?”

“啊……”

孔有德一脸呆滞,就在这时,一名东江军将士大喜道:“大米,是大米!”

耿仲明是掌管着东江军的财物,识文断字,急忙走向刘兴祚:“刘副将,您也知道,永诗他是一个粗人,帅爷可平时没少教训他,您的就大人不计小人过,放他一马!”

别看耿仲明这话说得软,却绵里藏针,软中带硬,搬出了毛文龙来压刘兴祚。

刘兴祚哼一声道:“我倒没什么,他得罪的可是节寰公,口无遮拦,还节寰公什么,这话也就是我听到了,节寰公身边的全先生也听到了,要是毛帅听到了……”

耿仲明咬咬牙,转身走向全旭:“全先生,永诗粗鄙,请全先生高抬贵手!”

全旭笑了笑:“不知者不为罪,节寰公向来心系东江军将士,派遣全某过来,为东江军的兄弟们送来了三千石麦,两千石大米,六千斤肉干,还有一百坛酒,东西虽然不多,却是节寰公的一片心意!”

耿仲明抽起刀子,朝着孔有德的走去,一边走,一边大骂:“早就告诉过你,嘴上留个把门的,你还不听!”

全旭看出耿仲明并不想处理孔有德,更何况,孔有德可是毛文龙的心腹,能不能救毛文龙,还需要耿仲明、孔有德他们。

“算了,算了!”

全旭装模作样的道:“这事算了,节寰公深知毛帅治军严明,有先贤之风,留着有用之贼,但是,也不能不罚!”

耿仲明问道:“不知全先生要如何处罚?”

“全某听闻永诗好酒!”

全旭笑道:“就罚他今天不得饮酒!”

“有杰谢全先生!”

五千石粮食虽然不算多,然而到底是三四百吨的东西,放在沙滩上足足堆成一座小山。

众东江军将士何曾见过如此多的粮食?

众人兴高采烈,又是载歌载舞。

不过,到底是人多势众,没有用一辆车,直接人背人扛的方向,直接拉回大营。

东江军皮岛的大营,是一座永固式的军营,仿佛一座城,周围都是用石块和木桩、泥土垒成了外墙,高约三丈有余。

里面则是高矮不同,横七竖八至少数千幢房屋,这个军营的面积,甚至比大名府府城还要大,当然,再大也是一个贫民窟的样子,远远没有大名府繁华和壮观。

毛文龙在皮岛的节堂,算是最好的房子,不过,也是普通的土坯房子,甚至不如全旭大院里的房屋。

很多房屋都非常破旧,有的裂出拳头大的缝隙,有的都露出屋顶。

很显然,毛文龙在东江镇过得非常艰苦。

果然,历史书都是骗人的,他要是卖国贼,能过成这个逼样?

全旭其实没有看到,毛文龙连官靴子都是烂的,也不知道穿了多少时间。

事实上,整个皮岛上的军民,几乎所有人都打着赤脚,而全旭身边的家丁兵们,人人高帮陆战靴,身上的衣服虽然样式奇怪,却没有一块补丁。

在校场上,全旭看到不少类似于猪笼一样的东西,里面装着满身血污的人,他们头上长着影视剧里才有的辫子,但是与影视剧里不同,这是金钱鼠尾。

辫子的尾部细成一条老鼠的尾巴,只有后脑勺上有巴掌大的一块有头发,其他部位全部剃光。

“这是建奴?”

“货真价实的真奴!”

耿仲明笑眯眯的望着全旭:“全先生之前恐怕没有见过吧?要不试试手?”

说着,耿仲明将一把刀子递给全旭。

全旭道:“杀虏不祥!”

“狗屁!”

耿仲明愤愤的道:“你问问刘副将,建奴如何对付我们的?投降了就不杀了吗?你问问他们在复州杀了我们多少人?”

刘兴祚的脸色变得阴沉:“八万余人,上至八旬老叟,下至不满月的婴儿,一个都不留,男人还好点,最惨的是那些女人……”

说到这里,刘兴祚的眼睛中出现了泪光。

全旭没有接过刀,而是直接取出手枪,朝着木笼走去,他对自己的枪法没有信心,走到十步距离,朝着笼子里的一名建奴开枪。

这名建奴莫约三十多岁,一脸凶光,对着全旭大叫起来。

可惜,全旭听不懂鸟语。

“砰砰砰砰……”

全旭将手中九毫米子弹十五颗全部打光,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真瞎,居然全部射击在了这名建奴的四肢,没有一弹子弹打中要害。

如果全旭能够听懂对方的话,对方一脸哀求:“求求你给我一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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