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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熊皮

“威严”,这两个字不时的出现在兰斯的耳边,“有时间去考虑这个,还不如多想想怎么解决自己的肚子问题。”他一边自言自语道一边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说:“吃完了,我们先去把这件熊皮披风换成钱吧。”刻尔柏洛斯也跟着站了起来,摸了摸油光光的嘴。

西木城的商贩们不但卖货,也会从顾客那里收货,只是收的货通常都是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不同的商贩的收获价格上也会有不小的差距。这是兰斯和刻尔柏洛斯在集市中穿行了很久,观察了好几个摊贩无数次,才发现的规律。他们终于确定了一个可能出价最高的商贩,偷偷摸摸的来到这个卖衣服的摊位前,小心翼翼的问:“老板,收不收这件熊皮?”摊主看了看兰斯肩上的那件熊皮披风,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不过瞬间就恢复了正常,可惜他这细微的变化,没有逃出刻尔柏洛斯的眼睛。

“十枚银克朗,我收了。”摊主说的很随意,好像熊皮这种东西非常的常见。刻尔柏洛斯捅了兰斯一下,他马上明白了黑犬的意思。两人扭头就走了,也不管摊主在背后大叫让兰斯开价。两人在集市上晃了几乎一整天的时间,问了不少服装商人和皮货商人,价格都差不多,其中最高的报价也就三十枚银克朗。兰斯心里很清楚,一张熊皮的价格不可能只相当于高级餐馆的十顿早饭。他有些累了,也有些灰心,于是来到集市外面找了根柱子,靠着坐下来休息一会儿。柱子的对面是一个贩卖陶器的摊位,可能是过于偏僻的位置,也可能是商品品种单一,这个摊位前几乎可以说是门可罗雀。摊主看着坐在他对面,有些奇怪的两个人。兰斯也看着摊主,没一会儿,两个人相视笑了起来。

“小伙子,你是要出手那件熊皮披风吧。”摊主问兰斯

“是啊,但是价格好像都很低啊。”兰斯答到。

“你是第一次进城的猎户吧,熊皮可是只有富人和贵族才用的起的奢侈品,那些卖普通衣服的商人怎么可能出的起合适的价格,无外乎都想欺负你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从你这边低价收过来,然后再转手高价卖给识货的店家。”

“多谢大叔提醒啦。”兰斯突然感觉终于遇到好人了。

“谢啥,我以前也是个猎户。这广场边上一圈的房子,都是卖奢侈品的高级商店,一般都收好东西,你可以去看看。”好心的摊主继续指引着兰斯。“原来如此啊”,兰斯再次向这位大叔道过谢。他之前没想到这些装潢华丽的店面也会收私货,也顾不上休息了,赶紧带着刻尔柏洛斯向最近的一家服装店走了过去。

推开了服装店店门的时候已经快到傍晚了,一位身材挺拔的年轻人满面笑容地迎了上来,当他看到兰斯的打扮之后,表情马上就冷淡了下来,如果不是看到兰斯背后站着黑铁塔一样的刻尔柏洛斯,说不定马上会把兰斯给轰出去。

“请问您这边收不收熊皮制品”,兰斯谦恭的问道。年轻人鄙夷的看了他一眼,毕竟熊皮还是比较少见的皮货,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到:“在这里等着,我进去叫老板,还有啊,千万不要乱摸,这些衣服可贵啦。”说着,就往里面走去,还不时回头看看兰斯,生怕他一不留神就会偷店里的东西。刻尔柏洛斯在旁边轻声的“哼”了一声,把拳头捏的咯咯响。

一位稍显富态的中年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蓝色的高领夹袄,下身是褐色的灯笼裤。脑满肠肥的大圆脑袋稍微有些谢顶,正满脸的微笑向兰斯快步走来。刚才那个年轻人跟在后面,继续那副鄙夷的表情。“啊,两位先生请跟我来。”中年男人领着兰斯和刻尔柏洛斯来到柜台前,那名年轻人远远的跟着。明显他应该只是这店里的伙计。“请把您要出售的东西放在这儿吧。”兰斯脱下了熊皮披风,放在了柜台上。

“我的天啊,”胖胖的老板用翘着兰花指的手掌在熊皮的毛面上轻抚,“这简直就是暴敛天物!”他无比心痛的欣赏着熊皮,同时口中不断咒骂着制造这件斗篷的人。尖细的嗓音和女性化的动作让兰斯一度以为他是一名太监。许久之后,胖老板才看向兰斯,满怀遗憾的说:“年轻人,你的这块熊皮确实是一块上等的货色,但是那个给你做成披风的人把它给毁了。”然后他犹豫了一下说:“我只能出八十枚银克朗。”

兰斯叹了口气,对中年男子说道:“既然老板这样问了,我也只好说实话了,这件熊皮披风其实不是我的,是他的。”兰斯指了指站在身后的刻尔柏洛斯。黑犬正用非常标准的侍从站姿站在兰斯的侧后方。

“我们从金宫城来,准备去水晶城游玩一番,结果没想到半路遇到了劫匪,如果不是我的贴身侍从,我现在早就暴尸荒野了。”中年男人听到这里,唏嘘的说:“听说最近大道上发生过多起劫案。出了不少的人命。我还以为是危言耸听呢,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啊。”

“为了摆脱劫匪,我们边跑边把身上值钱的东西丢在地上,我的侍卫把身上的护甲武器都丢了,因为这件熊皮是当年家父为了表彰他所赐予的,所以一直舍不得丢。”兰斯自己都开始佩服自己编瞎话的本事。“为了避免之后可能出现的危险,我们和一户农民换了衣服,这才勉强来到西木城。”

这瞎话,连刻尔柏洛斯都听的一愣一愣的。中年男子可能也信以为真了,很赞叹的看了看强忍着不笑的黑犬。然后故作纠结装,咬了咬牙说道:“没想到您是一位落了难的公子,我看,这块熊皮我就出一枚金克朗,您看如何?”

这个出价几乎是外面集市上摊贩的十倍,但兰斯总是觉得这里面还是有很大的水分,不过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刚才那顿奢侈的早餐也只要一枚银克朗,这一枚金克朗应该够两人在西木城里过上一段时间,于是一咬牙,装作不舍的答应了。中年男子让年轻人去后面取钱,兰斯又咨询了下这里衣服的价格,毕竟没有熊皮披风,这御寒是个问题。老板高兴的为兰斯推荐着衣服,然后还说给兰斯八折,外带送两件衬衣。兰斯心中叫苦,看来这件熊皮披风,老板还是没有少赚啊。

兰斯和刻尔柏洛斯各选了最便宜的一身衣裤,胖裁缝说要帮他们修改一下,让两人第二天一早来取。其实兰斯不知道,外面摊位上同样的衣服要比这里可便宜很多。揣着六十枚银克朗出了店门,胖裁缝带着年轻的店员亲自送了出来。外面的天色开始昏暗,兰斯让黑犬从背包里拿出精灵石,点亮后准备去找旅店。但是没想到这一举动,让中年男子大吃一惊,用极为夸张的表情说:“先生,您这块会发光的石头,卖不卖?”

兰斯有些奇怪的看着对方,有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精灵石。胖裁缝也感觉到自己突如其来的冲动让这位客人感觉到了不适,急忙解释说:“是这样的,我有一个远方的亲戚是一位水晶城的学者,他会花高价收购这些精灵的东西,如果您愿意出手的话,我可以先买下。”

‘原来是这样。’兰斯犹豫了一下后说:“我也正要需要用钱,这样吧,我现在急着要去旅店,等我安顿好了,再来找你。”说完,兰斯头也不回的走了。

西木城分为五个区域:北城区、南城区、廊城区、神庙区和乌鸦堡。城区与城区之间被内城墙分割,所以北城区与南城区虽然相连,但是必须绕行廊城区才能到达。如果城内发生了暴动或者被外敌攻入,那么这种内城墙的设计可以起到快速将敌人分割消灭的作用。而且西木城即便在平时也进行宵禁,入夜后会关闭包括内城门在内所有的城门。兰斯和黑犬,就是赶在在南城区的城门关闭前的最后一刻,随着跑动的人群冲了过去。

与北城区的繁华、整洁和五彩斑斓形成明显对比,南城区可以形容成为简陋、破旧和脏乱。这两个城区简直就是一对反义词,兰斯想到。五条主要街道将南城区分割成若干个小区,房屋很少看到砖木结构,绝大部分是木板房,还有不少为更简陋的棚屋充斥在其中。房屋与房屋之间毫无规划的建造,让整个南城区的街道象迷宫一样,除了那五条主路,其他的街道都是泥泞的土路,上面坑坑洼洼到处都是积水,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如果运气好,你还能看到乱窜的老鼠,拱地的肥猪,以及人类的粪便。

经过好心人的告诫,兰斯和刻尔柏洛斯才知道没多久就要开始宵禁了,两人不得不在一家名叫金鲑旅店的地方驻足,一位身材矮胖的年轻老板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并且宣称这里是南城区性价比最高的旅店。金鲑旅店是南城区少见的三层砖木结构的房子,一楼是提供餐饮的小酒馆,二楼开始都是客房。

“二位,因为还有两个月就要开始史诗节了,所以小店现在客人比较多,普通房间现在都已经住满了,不过还有两间套房还空着,如果二位愿意屈就的话,我给打个折。毕竟马上要开始宵禁了,您着两位外来的客人要是遇到了巡逻队可是挺危险的啊。”老板不住的打量着两人的穿着,说的虽然很客气,但是言语中也有威胁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