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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定做校服

“追兄,追兄——”

外面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追风赶紧—合起书本藏在床底下的砖块下面,然后去开门。

胡庆满头大汗,上气不接下气道:“大白天关什么门呀?我还以为你不在宿舍里呢。”

追风笑着调侃道:“瞧你一副火烧眉毛的样子,莫不是哪里又着火了不成?”

胡庆好不容易喘了口气,倒了杯水咕咚咕咚喝了一口,道:“混世魔王来了。”

“哪个混世魔王?”追风愣道。

“还能是哪个混世魔王?就是那个抢走邓樱小姐的那家伙。”

“缇乐?”

“就是那小子。”

追风微微吃惊,说起来他和这个缇乐也算是冤家路窄,从他踏进进尼山书院开始,这个缇乐便和他结下了梁子,那小子仗着老爹是朝廷命还,向来飞扬跋扈,不可一世。

不过话说回来了,追风倒是也有段时间没听到这货的消息了,说到此人,追风不禁想到了他的父亲,也就是这次比武时的裁判,柔然朝廷的礼部尚书缇子良,听说这次比武前,王—谦曾花重金收买他,但此人却不买王—谦的帐,王—谦为此很是恼火。

只是可惜,这个缇乐并未继承父亲的这些良好的基因,反倒沾染了一身的臭毛病。

“走,去看看。”

就在胡庆急冲冲过来报信的时候,大门口的缇乐已经换上了尼山书院的校服,摇身一变成了尼山书院的一名学子,然后在管家缇福以及一众家将的簇拥下,大摇大摆地走进书院,随行的大队人马还挑着三担箱子,引得全院的学子都跑过来围观。

缇乐有些得意忘形地朝众人拱手施礼:“各位学长好啊。”

学子们叽叽喳喳地窃窃私语,却没有人愿意搭理他,缇乐有点尴尬,不过很快又恢复了那副嘻皮笑脸。

山长叶向高听到消息后风尘仆仆地从后院赶了过来,他在来的路上还在纳闷,怎么书院来了新的学生,为何事先没有接到通知?

缇乐这种属于中途插班,比统招的时候要求还要严出许多,除了必备的一些才学外,还必须得通过国主的批准。

“你是?”叶向高第一眼觉得此人面熟,乍一看,这不是那次过来闹事的那个小无赖吗?

缇乐忙让家将将担子放下,向前跨出一步,毕恭毕敬地拱手作揖道:“学生缇乐见过山长。”

叶向高抬手打住:“你先告诉我,是谁让你过来的,可有推荐信?”

“有的,缇福。”

“是,公子。”缇福忙将一个信封交给叶向高,叶向高接过信封打开一看才知道原来是缇子良写给自己的亲笔信,而眼前这个嬉皮笑脸的年轻人竟是他的独子。

信中缇子良以个人名义请求他收下其子,请山长代为严厉管教,言辞颇为诚恳,字里行间都涵盖着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殷切期盼,信件的内容很长,大体意思就是希望山长能看在他的薄面上,务必收留他的儿子,并予以严厉管教。

叶向高心说缇子良啊缇子良,你可是给我出了一个大难题啊,且不说新生的第一学期马上就要结束,你儿子还能否跟得上其他学子的脚步,光是这小子的臭名远扬便足以让我望而却步。

你说你一个整日在家不学无术,玩物丧志的小无赖,哪是我这个山长说矫正就能矫正得过来的?

“这是家父的一点心意,还请山长笑纳。”缇乐嘿嘿一笑,然后命手下人打开了箱子。

学子们眼前一亮,只见箱子里面装的满满的布匹绸缎,还有一些银两,缇乐看到大家炙热的目光,心中略有几分得意,傲然道:“家父知道咱们书院前不久遭了一场大火,却又帮不上什么忙,这点东西就当是家父出的一点绵薄之力吧。”

叶向高原本没打算收下,不过缇子良的为人他是知道的,别的大臣往这里送钱都是希望他照顾自家孩子,人家缇子良却是希望让自己的儿子在这里能吃点苦头。

他相信缇子良是出自真心实意的,只是这孩子的品性,他是真的没办法接受。

“家父说了,尼山书院是皇家学院,这次遭遇大火损失不小,家父并无其它意思,只是想为书院尽上的一点绵薄之力,还请山长务必收下,要不然家父他老人家难以心安。”

叶向高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收下。

缇乐扫视了一眼周围所有人,疑惑道:“咦,怎么没见到追沙子学长?”

“缇少爷是在找我吗?”

话音刚落,追风和胡庆一前一后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胡庆瞅了一眼缇乐,不可思议地笑笑:“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往日不可一世的缇大少爷居然想来读书了?”

缇乐嘿嘿一笑:“这不是过来取经了嘛,以后大家都是同学,还望学长们多多照顾了。”

他殷勤地拱手朝二人作揖,然后面向追风微微一笑:“追兄,没想到咱们这么快又见面了,上次邓小姐那件事是我不对,还望追兄莫要放在心上。”

“追兄才不会与你计较呢,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看,俺就知道,俺真的知道,追兄的心胸比大海还要大。”曾一娘突然从人群中挤了进来。

他一副傻里傻气的样子,缇乐愣道:“不知这位学长如何称呼?”

“俺叫曾一娘。”

“噗——”

缇府的一名家将忍不住笑了起来,缇乐狠狠瞪了他一眼。

“傻子,那叫胸襟广阔,连这都不知道,回去喂猪得了。”胡庆鄙夷地看着曾一娘。

“哈哈……”

学子们哄然大笑。

曾一娘羞愤不已,气哄哄地说:“都和你说过了,以后不准叫我傻子。”

“不叫你傻子叫你什么?呆子,痴儿,还是,榆木疙瘩?”

“胡庆,你少说几句。”追风知道胡庆还在为上次纵火一事埋怨曾一娘,但山长既然已经选择重新接受了他,同窗之间又何必翻那些陈年旧帐揭人伤疤呢,何况曾一娘这段日子一直都在很努力地学习,就连上次比武这么大的事,他宁愿选择在书院里看书学习,也不去凑那个热闹。

看在追风的面子上,胡庆撇了撇嘴,没有继续挖苦下去。

缇乐没有等到追风的表态,有些心有不甘:“追兄,您当真能原谅我吗?”

“之前发生了什么,我已经忘记了。”不管以前彼此之间曾经发生了多少的不快,但那一页已经成为了历史,况且山长如今也已经点了头,大家以后就是同窗,讲究的就是一个和平共处。

“太好了,多谢追兄。”缇乐喜出望外。

看到他们相敬如宾,叶向高总算松了口气,他刚刚还在担心缇乐会像王寻城一样和追风水火不容,如今看来,倒是他多虑了。

缇乐被安排和高录轩住同一个宿舍,二人之前并不认识,高录轩看到缇乐对手下人吆五喝六骂骂咧咧的,心里头却是没来由的一阵窃喜。

缇福铺好被子后,规规矩矩地退出了房间,缇乐二话没说,张开双臂,四仰八叉地躺在了床上,床垫软绵绵的,睡着很舒服,就是这房间的格局也太小了一点,而且还不是单人间。

没办法,为了不被老爹活活打死,他也只能委身屈就了。

“兄台,兄台!”

听到有人说话,缇乐睁开眼睛四处观望,很快将目光落在了高录轩身上,他诧异地指着自己的鼻子问:“兄台是在叫我吗?”

高录轩微微一笑:“兄台可真风趣,这里除了你我二人,还有别人吗?”

缇乐点点头:“倒也是,对了,我叫缇乐,你呢,怎么称呼?”

“高录轩。”

“原来是高兄,失敬失敬。”缇乐抱拳施礼,复又闭上了眼睛装睡,其实在他刚刚来的路上就已经知道了和自己共处一室的室友名字,虽然这个高录轩的背景身份他不知道,但这家伙却是王寻城的死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从家里动身前,父亲一再和他反复交代,这次去尼山书院,务必要和那些品德兼优的同学学习,切勿结交那些狐朋狗友,还说什么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虽然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具体含义,但老爹说的话,他不敢不从。

所以,他得和坏学生保持适当的距离。

“缇兄,缇兄。”

“不好意思,我有些累了,想睡一会儿,高兄,您请自便吧。”

“哦,那好吧。”高录轩无趣地点点头,转头看看窗外白茫茫的天空,不以为然地冷冷一笑,大白天的竟如此贪睡,可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纨绔子弟。

由于缇乐的突然插班,叶向高忙着登记造册以及制作学生铭牌等一些手续,还有,他得书信一封,将这件事如实禀告给国主,好让宫里面也及时做个备案。

这些事情必须由他亲手完成,而且是越快越好,因此他临时决定停课半天。

学子们高兴得欢天喜地,三三两两地扎堆在一起,或坐在前院、后院里晒太阳,或跑到图书室看看课外文,又或是爬到后山去锻炼身体。

追风本来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研究那本密录的,他特别害怕上面的箴言成真,尽管皇帝老子不喜欢他,厌恶他,甚至废了他的太子身份,可是白迹毕竟是他的国,他的家,那里有他最爱、最亲的人,他怎能眼睁睁看着“她”倒下?

他刚要取出那本密录,月生跑进来邀他一起出去玩,除了他们两个,还有花弧和云端,还有那只被云端养得白白胖胖的来福。

回到书院刚好赶上中饭的时间,追风洗洗手准备去食堂吃饭,曾一娘跑过来说,山长请他过去一趟。

追风还以为又是国主派人来慰问了,只得硬着头皮赶过去,到了那儿才知道不是国主派人过来,而是山长想用缇子良送来的那些上好的布匹绸缎试做一批加厚的校服,不仅要保暖,样子还要美观大方,关键是还得方便活动。

找了几个裁缝都说无法满足这三个条件,尤其是最后“方便活动”那一条,既然要保暖,必然要在衣服里面塞很多棉絮,如何能保证衣服紧凑。

送走了裁缝师父后,叶向高还是想大胆尝试一下,思来想去,他忽然想到了一向鬼点子很多的追风。

“山长打算做多少套?”追风问。

“先做两百件,有问题吗?需要什么你尽管说。”

“没有问题,不过学生需要时间。”

衣服,追风能做,他的脑子里装了很多奇装异服的模子,但时下并非他记忆中的那个世界,除了工艺,他手上没有一套成熟的流水线和高科技生产设备,只能全部由手工制作而成,做两百件这样的衣服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叶向高高兴坏了,笑呵呵地说:“不急,我给你两个月的时间。”

“不用,一个月足矣。”追风算过,现在才入冬不久,再过两个月都开春了,衣服做出来也穿不上,没必要拖到那个时候。

叶向高大惊失色,“一个月?”

“是的。”

“你真的有把握能在一个月之内做好这些衣服?”

“当然,学生既然能夸下这个海口,便一定能完成。”

“好,很好,我就知道什么事都难不倒你。”

……

“你疯了吧,一个月之内做两百套衣服,而且还是加厚的棉服,你当这是姑娘媳妇拎着篮子去集市上买菜呢。”

听到这个消息后,月生的第一反应便是暴跳如雷,胡庆差一点笑掉了大牙,他觉得月生说的不错,追风这小子一定是上次比武的时候被王寻城踢坏了脑子,要不然他这么聪明的脑子怎能做出这么不切实际的承诺来。

“你们也不要那么紧张,我叫你们两个来,不是和你们商量能不能完工的问题,而是想让你们……”

追风还没说完就被胡庆打断:“追兄,你可千万别打小弟的主意,小弟可不懂得如何制衣,再说,小弟若是会做衣服,也不用到书院读书,索性开家成衣店得了,你说是吧?”他惬意一笑,扭过头看着月生,月生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你看我做甚,我又不是女人,如何懂得这些女红的活儿?”

追风说道:“二位误会了,我并非让你们去做衣服,而是想让你们给我四处去打听一下,哪里能回售到一些鸡毛、鸭毛?”

两人皆是吃惊,月生问:“你要这些做什么?再说,这些东西一般不会有人收藏。”

胡庆随声附和:“是啊,这种东西不值几个钱,寻常百姓家都是拿来当柴火给烧了,对了,追兄,你还没说,你打算用它们来做啥?”

“我现在还不好说,以后你们就知道了,总之,我想收集一批鸡毛、鸭毛,越多越好,你们两个帮我想想办法。”

“好吧,我去问问看。”

“行,我现在就让云端去当地村民那里看一看。”

“你和他一起去吧。”

“为什么?我不是要帮你……”

“他一个人出去,我不太放心。”老实说,就云端那副大大咧咧的性子,走到哪里,追风都不放心。

他只是随口这么一说,月生听后心里却是一片温暖,感觉特别的贴心。

胡庆离开之后,他突然踮起脚悄悄问道:“追兄,如果是我一个人出去,你是不是也会这么担心我?”

追风一边摊开白纸开始画图,一边回答他:“那是自然。”

“好,就冲你这句话,这忙我帮定了,你就瞧好吧,走了。”

“你干什么去?”

“收鸡毛。”

一阵强风拂过追风的脸颊,他笑着摇摇头,自言自语道:“风风火火,还真是个野小子。”

……

当天夜里,胡庆带回来了扫兴和无奈,他说他今天走遍了好几个村庄,腿都快跑断了,根本就没有发现有人囤积鸡毛鸭毛。

同样的,月生和云端那边也是一无所获,不过他们回来的时候在街上遇到了来贵,来贵听说追风要找鸡毛和鸭毛,很是吃惊,便移步尼山书院去找追风。

他告诉追风,柔然人杀鸡宰鸭没有留毛的习惯,喜欢留毛的倒是有一个国家,犬绒国,这个犬绒国面积不大,只有柔然的三分之一,他们喜欢用鸡毛鸭毛做各种各样的装饰和点缀,比如说头上戴的帽子,腰围上的腰带,甚至于背上的背篓也都用鸡毛做成垫子隔在中间,以防篓子磨破背上的肌肉。

在他们国家,鸡毛的用处有很多,可谓是五花八门。

听他这么说来,追风觉得这个国家的鸡毛很珍贵,应该不会轻易售出,来贵说,他们国家的百姓比较奇怪,鸡毛不卖,却可以用东西去换。

追风问他什么东西可以换到鸡毛,来贵笑着说,说来也简单,只要是他们认为好吃的食物,便可以交换鸡毛。

“他们认为好吃的?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你得让他们觉得你的东西好吃,他们才会心甘情愿将鸡毛奉上。”

“什么才是好吃的东西?”追风纳闷地皱着眉头。

来贵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那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办法了吗?”

“没有。”

“好吧,你先让我好好想想。”

“好的,先生若是有需要,请一定要知会于我,我可以带先生去躺犬绒国。”

“嗯,一定。”

“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先走了,告辞。”

“告辞。”

来贵走后,追风让花弧去厨房准备了一些面粉和鸡蛋,还有一些其它配料,他决定明日去趟犬绒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