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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范云中奖

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聊了一会天。

华华抿了抿嘴,皱了皱眉毛,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对唐若道:“走吧,唐若,咱们出去玩一会,散散心,蹲在家里面好闷啊。”

确实。

出去散散心,当然没问题,但是关键是地点,去哪里散心呢?

华华带着唐若去了一个她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方。

游戏厅。

她居然带着唐若来到了新华书店斜对面那家最大的游戏厅里。

震耳欲聋。

电光四射。

一走到里面,一股凉爽的气息扑面而来,这个地方,确实是避暑消夏的好场所。

华华买了五十块钱的游戏币,用一只塑料筐盛着,和唐若两个人走到游戏区。

玩什么呢?

可玩的东西太多了。

可以打枪。

可以开车。

可以抓娃娃。

还有一台跳舞机也挺不错的,看上去似乎很好玩的样子,此时,那台跳舞机上正有一个身材十分火爆,前凸后翘的年轻妹子一边甩着长长的头发,一边跃动着灵活的舞步,应合着屏幕上不断滚动而来的字符和节拍跳着舞,如果跳对了一路通行——绿灯,跳错了,就是红灯。

那个女孩子跳的不错,很少失误,看样子,她也是这儿的常客了,肯定没少来玩。

跳舞机旁边,站着一些男人,有些双手抱在胸前,有些手插在裤兜,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来这里是为了避暑的,还是刚刚玩过游戏了,暂时看这个身材火爆的妹子跳一会儿舞,休息一下。

华华也想跳,但是看那个妹子的样子,一时半会似乎她不会从跳舞机上下来,于是两个人只好先去玩其它的东西。

两个人先是玩了一会赛车。

山道弯弯,十分刺激,不过,唐若玩赛车并不是华华的对手,连着输了几局后就不想玩了。

那就去打枪。

打僵尸。

看上去似乎是末日危机的那种黑暗流的游戏,屏幕出来之后全是僵尸,两个人拿着枪,倒紧张得要命。

一只僵尸不断地向唐若越走越近,渐渐逼来。

唐若连开数枪,没能将它打死,那只僵尸越走越近,眼看即将走到她的面前,于是唐若紧张地大声喊道:“华华,快来打快来打,打我面前,我这里有个僵尸,快点过来帮忙……”

于是华华的枪口就转到这边来,“哒哒哒”连续几个点射,帮她把那只已经将她的血条抓掉三分之二的僵尸击毙了。

这个游戏挺刺激。

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但是,打久了的话挺累,因为老是要端着枪。

枪端久了,确实累人。

两个人打了一会僵尸,然后就停下来,又走到最里面去,最里面有很大的一个碰碰车场地,里面摆着许多碰碰车,这个东西好。

此时,已经有两三个人在里面玩着了。

一人一辆。

唐若选了一辆红颜色的,华华选了一辆白颜色的坐了进去。

捆好安全带,可以出发了,Let's go。

碰碰车好玩。

唐若和华华两个人驾驶着各自的碰碰车,在场地里面不停的追逐、碰撞着。

唐若紧紧抓着方向盘,将车开到场地的一个角上去,然后开始蓄力,冲刺,瞄准华华的车身一下子撞了过去,可惜的是,华华灵活地将手中的方向盘猛的向左一打,让过了车身,而把碰碰车的车屁股留给了唐若。

唐若驾驶的碰碰车,一下子拱到了华华那台车的车屁股上,两个人哈哈笑着,十分欢乐。

好玩。

开心。

就在这时,旁边一对小情侣驾驶的双人碰碰车朝她们偷袭而来,那个男孩的驾驶技术不错,他先是一下子将唐若的车辆拱到了旁边,然后又把华华的车辆撞了出去。

而当唐若依葫芦画瓢驾驶着碰碰车想去撞那对小情侣的碰碰车时,却发现她的车子撞在那对情侣的碰碰车上,似乎效果不是很明显,有点蚂蚁撼大树的感觉。

大概。

是因为双人车的重量比单人车的重量要重一些,不是一个等级的吧。

可惜范云没来。

如果范云来了的话,那就更好玩了。

范云是没来。

范云这会没空。

范云现在心里面正一会高兴一阵,一会懊恼一阵。

高兴是因为他刚才去彩票点兑奖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中了个三等奖,有一千多块钱的奖金。

懊恼是因为他看着自己那张彩票上的六个中奖号码,左看右看,越看越后悔。

范云恨自己当时选号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的研究一下呢,就差一个数,就差一个数他就可以中二等奖了,二等奖那奖金可不是翻一番两番的,而是要翻上个十番百番,这一期二等奖的奖金有十几万呢。

范云好后悔呀。

后悔得他今天中午都吃不进饭去了。

他恨自己为什么不动下脑筋呢?动一下脑筋,多买几注不就好了吗?

买一张复式票,那样子的话,奖金不是要多很多了吗?

实在不行多买几张单式票,买它一百块钱的,全部就买这一注,打它一百倍。

呵呵。

可恨做人不能未卜先知。

范云那叫一个懊悔哟!

懊悔得他从卖彩票老板的手里接过了那一千多块钱,心里也半点高兴不起来。

范云盯着墙上的那一张彩票走势图,看了半天也看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鬼使神差不选那个遗漏掉的号码,那样的话,自己岂不是要中了一个特等奖了?

唉!

越看越生气。

范云从彩票店里走出来的时候,老是顾着想心事了,一不小心还被彩票店门口外面花圃的砖头绊了一跤,差点摔了一个狗吃屎。

真是可恼可气。

气得范云抬起腿来,用力踹了一脚花圃中间的那一棵桂花树。

好端端的,那棵树又没有惹他,踹人家干嘛呀?

虽然他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他的做法却着实让人不敢恭维。

是啊,可以理解他的心情,本来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可以改变他命运的机会他没有把握住,而与最大的奖——五百万擦肩而过,这件事情搁在谁的身上,谁也会一肚子懊悔呀。

人就是这样的,人的欲望永无止境,得陇望蜀,这也是人之常情。

范云踹了那棵桂花树两脚,觉得心里面还没有解气,可是四处看一看,他又找不到可以发泄懊恼的目标。

如果。

非要替他找一个的话,大概,也就是桂花树前面不远处那一只正耷拉着脑袋在地上啃着骨头的流浪狗了。

范云一伸手,从桂花树上摘了一根满是清翠树叶的枝子下来。

他一个箭步,就跳到了那只流浪狗的面前,同时扬起手中的桂花树枝子,照着狗头,兜头就是一下。

一下。

就把那只流浪狗给打蒙了。

“嗷……”

那只流浪狗连汪都没敢汪,直接就是“嗷”的一声惨叫,四只狗蹄子撑着地面,一下子跳到了旁边,跳到旁边不说,它还抬起了头,弓着背,浑身的毛都乍起来了,嘴巴里面呜呜有声,愤怒地看着范云。

看那个架势。

是想咬范云。

它那愤怒的表情,及那一张看上去就十分想挨揍的狗脸落在范云眼里,立刻让范云觉得它似乎是在向自己挑衅,于是范云又朝那只流浪狗走近两步,扬起树枝子啪啪啪连抽三下。

这下。

彻底把那只流浪狗打傻了。

那只流浪狗终于意识到,眼前的这一个人是跟自己来真的,于是,一边嘴巴里发出“呜呜呜”的委屈声,一边夹着尾巴灰溜溜地仓皇逃跑了,连地上刚刚啃了一点的骨头,它也顾不上捡了。

大概。

在它的意识中,认为范云可能是想抢自己的骨头。

而这根骨头,也恰恰是它刚才从一只猫的嘴巴里抢来的,如今落在了范云的脚下。

范云把那只狗打跑了之后,感觉心里面的气似乎稍稍发泄了一些出来,没有刚才那么懊恼了。

他抬起腿来。

“嗖!”

“啪!”

那根骨头被他踢到了远处,远处,一只流浪猫迅速跳了起来,原来,范云将那根骨头踢出去的时候,打到那只猫了。

猫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不过。

范云根本不理它。

范云对猫并没有什么恶意。

他抬起头,看了看天空,火辣辣的太阳光照得他根本睁不开眼睛来。

天,热得要命。

地,热得要命。

到处都是热的。

这个老天爷,实在是该下点雨了,再不下雨,地上的这些人都要被晒糊了。

范云只恨自己没有那种通天的法力,可以呼风唤雨,兴云作雾,不然的话,以他此刻心中存着的那些怒气和懊悔,他必定会立刻做法,顷刻间就让这大地电闪雷鸣,大雨滂沱。

不过。

若是以他现在的心情催出风雨来的话,恐怕地上要发洪灾了。

范云又向前走了几步,离他两步之遥的地方,一个男人正坐在一台自行车的后架上看着他,看他刚才冲那只流浪狗和那只猫生气。

看什么看?

看得连那个男人面前的地上掉了一张五十块钱的钞票,那男人都没有发现。

被范云发现了。

范云一个箭步就蹿过去,一伸手把地上那张五十块钱捡了起来,那个男人这才发现,刚才他光顾着看范云打狗去了,对掉到自己面前的那五十块钱居然视若无睹,根本没有发现。

这下子。

轮到那个男人后悔了。

哈哈。

范云捡起地上的五十块,这时心里面那些懊恼方才去了一大半,他再看看那个男人的表情,此时,那个男人的脸上都是满脸的懊悔。

有的时候。

人的运气真的是一波三折呀,就在刚才,范云中了个三等奖,运气本来是很好的,可是他心中偏偏不满意,于是,当他走出彩票店门口的时候就差点被绊了个狗吃屎,然后,当他撅折了树枝子打那只狗的时候,那狗很想咬他的,如果那只狗咬了他,他的运气当然就又变坏了。

可。

突然。

他又捡到了五十块钱,并成功的将那种懊恼的感觉转嫁给了那个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男人。

由此可见,有的时候,人的运气,真的是很难说呀。

老人们常说,捡到的不义之财一定要花掉,不要带到家里面来。

必须的。

范云决定花掉这五十块钱,于是,他就走到了美味基里,要了一个汉堡薯条的套餐,一杯大可乐,自顾自吃了起来。

他也没有打电话,发信息给唐若。

他不想把这种懊恼的心情传递给唐若,所以决定,起码这五十块钱他现在要用掉一半。

其实,用不了一半,一个套餐也不过13块5毛钱。

没关系。

等他吃完了之后,晚上的时候再发信息给唐若好了,实在不行,晚上的时候叫唐若出来搓一顿,把这几十块钱用掉。

吹着凉飕飕的空调,喝着甜丝丝的可乐,吃着美滋滋的汉堡包,此时范云的心情似乎一点点好了起来,他转而想到,唉!自己能中一千块钱也不错了,说不定有些人买了半个月彩票了,一毛钱都没有中呢,是不是?

能中一个三等奖,证明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下一次继续努力继续再买,说不定哪天就能中个5五百万呢。

说不定,什么时候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就轮到他了,天上那个大馅饼,就如同一只硕大的汉堡包一样就砸到他的头上了呢。

小心呀!

范云同志。

如果从天而降一只大馅饼或者一个大汉堡包的话,说不定是会把人砸得一命呜呼的。

吃完了汉堡。

喝完了可乐。

范云觉得自己的心情果然好了不少,那些汉堡和可乐应该是把他肚子里面那些懊恼全部压下去了,原来,美食真的能让人心情愉快呀。

于是范云就从美味街的二楼下来,走到了街上。

不过,走到街上之后,他感觉自己宛若从秋天立刻又回到了夏天,外面依旧热的要死,简直就是热死鬼的一种节奏。

范云摇了摇头,妈的!这鬼天气。

城里就是这点不好,如果是在农村的话,他早找一个河边或者湖边,脱光了衣服,一个猛子扎进去,自由自在地洗个澡了,范云同志的水性,那是极好的。

其实。

在城里也可以洗澡,比如说他们下了班之后,下午的时候可以去灵渠里洗澡,例如此时,希刚就打电话过来约他了。

希刚的声音四平八稳,不急不躁,远不像范云那样充满火气,希刚悠悠道:“喂,下午去灵渠洗澡,去不去?下午五点,我开摩托车接你。”

去。

怎么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