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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天越来越热了

范云被方科恶心到了。

不过还好,这件事总算过去了,方科一边抖着手中那叠钞票,一边信誓旦旦地说着:“行了,大家两清了!”

范云真想飞起一脚,狠狠地踢在方科的屁股上,把他一下子像一只烂皮球般,踢到马路边的臭水沟里去。

范云把唐若送回大院,他一边顺着马路往回走,一边默默想着心事。

范云觉得像方科这种人,活该就没有女朋友。

其实。

不止是方科,现实中,有一些小气的男人,在跟女人约会的时候,总是将小算盘扒拉了又扒拉,生怕自己花的那些钱收不回来似的,所以,连买一杯饮料都要考虑再三,到底是买矿泉水好,还是应该买杯咖啡。

这种问题,还用纠结,还用想吗?

像城管队那个看着范云不顺眼的霍立,就是那种人。

据说,有一次霍立在跟一个朋友有意摄合他们的女孩子约会之时,就跟那个女孩子在大街上干轧了两个小时的马路,一分钱东西也没买给那个女孩子吃。

然后。

就木有然后了。

连约会的时候,都舍不得在人家女孩子身上花点钱的男人,难道,还指望他在今后的日子里演绎出什么浪漫的续曲不成么?

范云一跳,二跳,跳到了栽在路沿的花岗岩石头的马路牙子上,像走平衡木一样向前走了一小段路,他觉得,虽然自己今天一激动,白白给了方科一千块钱,但是,范云觉得,钱是身外之物,与人相比,钱根本就不算是个什么东西。

范云摸了摸脑门,感觉微微见汗。

天气热,随便在外面走一阵子,身上就出汗,像范云这样的还是好的,他的身体素质好,人又年轻,是十分能耐得寒暑的。

不过。

此时范云觉得有些口渴了,晚饭的时候,杨姐煮的菜里多放了一些盐,可菜又那么地好吃,范云就多吃了一些菜,他就感觉想喝东西了。

范云走进路旁边的一个小卖店,从立在门口的冰柜中取出了一瓶百事可乐出来,付钱买单,打开饮料喝了一口。

话说,是谁发明的这种碳酸饮料啊?

夏天喝这个,简直不要太爽。

范云将右手食指头伸进可乐罐的拉环里,用力一扯,揭开了那只大头葫芦娃一样的盖儿,里面,白白的泡沫飞速的涌了上来。

范云喝了一口,含在口中漱了漱口。

“扑!”

吐掉。

第一口,他并没有喝下去,他喝饮料有个习惯,第一口常是用来漱口的。

要说,可乐这玩意儿也怪了,如果没冰镇之前,喝着就和那煮豆腐剩的盐卤水一样难喝,比那马尿似乎也强不了多少。

但是。

一旦将可乐冰过之后,它的味道就完全变了。

“啪”地一声揭开可乐拉环,然后举到嘴边,深深的吸上一大口,让那冰凉的液体由口至喉最后落于胃中,霎那间口舌之间弥漫着的都是凉气。

安逸!

一秒钟过后,胸腹之中就会有一股清凉直透上来,瞬间就将浑身三万六千五百个毛孔都打开了,那种感觉,谁喝谁知道。

可。

据一些营养专家开的电视讲座说,可乐与薯条汉堡一样,都是一些洋快餐罢了,除了高热量高脂肪外,并没有什么营养的,那些东西,吃多了只会让人发胖,越吃越胖。

范云觉得,“专家们”的话,除了忽悠人以外,也并非一无是处,因为,他发现外国的成年男女身材普遍更容易发福。

不是中年发福。

而是青年发福。

很多外国男女,二十来岁三十不到,一个个就挺起了将军肚,翘起了大屁股,走起路来看上去就跟唐老鸭一样左摇右摆,十分可笑。

或许,唐老鸭的动作就是某一个老外的原型,也未可知。

范云将那罐可乐一饮而尽,他把可乐罐放在地上竖起,提起右脚对准后,“啪”的一声,用力跺了下去,一下子就将可乐罐跺扁了。

比那些收破烂的人跺得都好。

看来。

范云有进行垃圾回收的潜质。

想一想多年后,范云嘴中重又叼起了烟卷,一边摆弄着手中的破电线烂铜丝,一边对提着大塑料袋子到他面前的妇女同志问道:“你是什么垃圾?”

而那个妇女同志则摇着手中的袋子大声对他道:“可回收垃圾,都是一些瓶瓶罐罐,可回收垃圾,要不要?收不收?”

范云“噗”的一声吐掉了叼在嘴角里的烟头,大声笑道:“收,什么垃圾都收,破铜烂铁,废报纸旧书,塑料袋塑料瓶都收!”

范云左右看看,发现垃圾桶离自己站的地方还有很远,他抬起脚来,“哗啦”一声,用力将那只被他踩扁的易拉罐踢出了十万千里,打着滚翻着身落到旁边的草地上面去了。

没素质。

范云有的时候,做事情也是全凭个人喜恶的,他并不完全按照规则行事的。

踢跑了易拉罐,就等同踢飞了方科,大概,在范云的潜意识里就是这样想的,因为,他踢了一只东西出去后,感觉自己的心中似乎舒服了一些。

现在,他需要再踢一点东西。

范云没踢东西。

他发现左前方十米开外,有一棵歪脖子树垂下了一根手臂那么粗的树枝,看上去,似乎随便一跳就能够得着。

于是。

范云就快步走了过去。

果然,一跳他就双手握住了那根树枝。

范云双臂齐发力,肩头与手臂上发达的肌肉瞬间绷得紧紧的,一下子,把自己的下巴拉得超过了那根树枝。

范云一连拉了二十几个引体向上。

最后,实在没力气了,才“扑通”一声,落在了地上。

好了。

现在可以回宿舍睡觉了,洗澡洗衣服,玩一会手机,看一会书,跟唐若发发短信息。

范云今天不想再跟唐若聊天了,他觉得,不能让唐若认为,他认为自己今天一掷千金的行为是多么的霸气。

过去的事情就翻篇。

但。

说不定。

唐若反倒认为他是一个傻瓜呐。

可是,如果能用这钱,将方科这枚潜水雷彻底清除的话,似乎也是挺划算的。

范云觉得,没必要跟方科闹得两败俱伤,方科现在不就是想要钱嘛?

给他,让他滚蛋。

看看。

现在方科不是已经滚蛋了么?

回到宿舍。

搞完个人卫生。

范云钻进了蚊帐里,用两只小塑料夹子把蚊帐摄紧了,不摄不行,不摄,有时候蚊子就会从被他半夜不小心弄开的蚊帐缝隙里钻进来,而扑向已经睡着的范云狠狠咬上一阵的。

有一次,范云惊讶地发现,有一只蚊子,成是因为三天没吃饭而饿疯了,已经吃得肚子鼓鼓地趴在蚊帐上,飞也飞不动了。

范云一巴掌呼过去,直接将那只饕餮之徒送往西天极乐世界去了。

范云躺在床上睡了一阵子,翻来覆去睡得怎么都不太舒服。

主要是因为,天气越来越热了。

热得让人心情颇有几分浮燥呢!

其实。

不只是人们的心情有些浮躁,就连每天东升西落的太阳,也被它自己热得浮躁起来了。

看吧!

第二天。

还没等到中午时分呢,太阳就已经开始浮躁起来了,它鼓着腮帮子发着威风,十成的火辣辣倒用上了七成,用来炙烤着范云与万物栖身的这块大地。

有一些小鸟与蝉,也被晒得躲在了叶子后面。

特别是知了,有气无力“知了、知了”的叫着。

不知道。

它究竟知道些什么?

是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会越来越少?还是知道这热死人的鬼天气,路漫漫而不见其远兮?

再看小城的柏油路。

整个路面。

被烤得象块刚刚热轧成型的铁板似的,顺着路远远看去,都能瞅到宛若海浪一样的热气从地底下扭曲着直透上来。

范云头有点大。

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天越来越热了。

他赶紧躲到了树荫里。

一处临街店面里透出来的空调风能吹得到的树荫里。

范云觉得,马路上走来走去的那些人,一定热得十分难受。

因为,没有几个人会站在太阳底下,而是匆匆走着,尽量往阴凉的地方凑。

这时,有空调的地方,就吃香了,特别是灵渠市场里面,已经有些只带孙子孙女不买东西的老头老太太们每天进去闲逛着,蹭空调吹了。

范云的视线落在马路上。

路上。

有些地方喷的稍厚一点的柏油,看上去就象脏乎乎的黑色猪油一样,简直都快被晒化了。

那些柏油里。

就像藏着马路凭空生出的爪子似的,吱啦吱啦撕扯着行人车轮与鞋子,似乎想拼命留下一些什么东西似的。

留下什么?

只能留下一条条车轱辘印子,一只只鞋印子。

特别是花纹深的那些东西,印在快晒化了的柏油上,清晰可见,倒是于某时某刻可以成为警察们办案的有力证据。

只是!

在这种小城。

一般情况下,警察除了吓唬小偷,外加维持下交通秩序外,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紧要与重大的案子去办。

要知道。

在这样城东咳嗽一声,城西都能听到的巴掌大小城,又有什么紧要的案件呢?

人。

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不是这个乡就是那个村的。

事。

都是一些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琐事之事。

这样的一个小城,又有什么大事发生哟!

看看汽车站门口那个岗亭处的交警就知道了,此时,他也停止了“吱吱吱”拼命吹着含在嘴里的铁口哨指挥交通,而是躲到岗亭里面,吹空调去了。

这么热的天。

如果让他在外面连着晒上一两个小时,弄不好他就光荣牺牲了。

此时。

有一辆洒水车一边播着无限循环的祝你生日快乐,一边洒着水,慢悠悠从远处龟速而来。

这个洒水车!

!!!

只见它顺着秦皇路一边慢吞吞走着,一边将声势颇大的两条水龙不停喷向道路两旁。

吓得骑摩托车的小伙子往旁边猛一窜,差点撞着边上过马路的老太太。

话说!

范云觉得,洒水车为什么不弄个葫芦娃音乐放放?

葫芦娃多好。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个瓜

可惜。

可叹。

洒水车喷出的两股水流洒到路上后,不但不能解暑,反而还会增温。

凡是被水洒过的地面,一下子,就如同刚刚烧红的铁板出炉后,又被冷水激了一下那样,马上腾起一股热浪。

这热浪。

让人感觉更加热了,唉!真让人沮丧,这该死的天气。

不过。

那些有空调的冷饮店、清补凉小屋什么的,生意倒十分火爆了起来。

能不火爆嘛?

躲在开着凉溲溲的空调的小店中,点一杯什么木瓜香叶奶昔、什么柠檬情侣真味奶、什么夏日的清凉、火热的浪漫等等,拿根弯脖子吸管慢慢吮着,看着外面路上一个个晒得汗流浃背的行人,看着就让人感觉开心幸福。

好吧!喝自己的奶,让别人晒去吧!

而唐若。

此时却是开她的车,让范云晒去吧!

她开的教练车里,是有空调的。

这个不是废话吗?教练车里要是没有冷暖气,那夏天不得把人热死?而冬天,不得把人冻得双手麻木,连方向盘恐怕也拨拉不明白了吧?

唐若现在已经不仅局限于原地的倒车入库了,她与本组的另外几个人,还学习了半坡起步除了范云。

范云的组长资格,已经被自动取缔了,鉴于他练车时的屡屡缺席,他的组长,已经自动被本组的另一位男同志谢知法顶替了。

谢知法比范云称职。

每天。

他总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在本组的几位女士一个个都热得粉腮蒸霞、额见细汗时,适时买来冷饮给她们喝。

中午吃饭的时候,谢知法还会跑到饭堂的大风扇那里,用他的外套与草帽给本组人员占上几个好位置。

这样的人。

活该有好几个女朋友。

可惜的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样一个聪明伶俐出手也不寒酸的谢知法,到现在居然连个女朋友也没有。

当然。

是他自己说的。

谢知法一本正经对李惠霞道:“姐姐,真的不骗你,我真的没有女朋友,你看看你们村有没有合适的?如果有合适的,辛苦你给我介绍介绍”

李惠霞笑道:“鬼才相信你的话,像你这么聪明的人,家庭条件又好,会没有女孩子喜欢?不说别的,光是你家在城里那一栋五层高的楼房,就值老鼻子钱了”

谢知法挠了挠后脑勺,苦笑道:“那座房子,是我们家两个老东西的,再说了,我上面还有三四个哥,到时候,我爸妈也不一定全部给我啊!”